牡丹江zhuanli申请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业务范围 > zhuanli申请

业务范围 Product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牡丹江市丹江zhuanli商标事务所

地址:牡丹江市西长安街49号二楼257室(西一、西二条路之间邮政路口、中房办公楼)

电话:0453-6299108   

手机:  15846779847

传真:0453-6225578

邮编:157000

Email: retie@vip.sina.com

网址:www.mdjzl.com.cn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我国《zhuanli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zhuanli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zhuanli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zhuanli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zhuanli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zhuanli的权利和zhuanli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zhuanli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zhuanli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zhuanli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标签

最近浏览:

牡丹江zhuanli

关注我们

牡丹江zhuanli申请

手机站

Copyright © 牡丹江市丹江zhuanli商标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黑ICP备100034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