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开展zhuanli行政执法工作,保护zhuanli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市场环境、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和扩大对外开放中的作用,履行我国政府入世承诺,扩大吸引外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省经济建设的步伐,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我局组办了有关zhuanli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栏目,我们相信通过此次活动必将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律性,减少知识产权侵权和zhuanli违法行为的发生。
1、什么叫zhuanli侵权?
根据zhuanli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zhuanli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其zhuanli的行为即zhuanli侵权行为。 具体而言,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是指未经zhuanli权人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zhuanli产品或依照其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对于外观设计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
2、当自己的zhuanli权被人侵犯时应该怎么办?
zhuanli权人通过艰辛的努力才获得一项zhuanli权,每年还要付出一定的费用用于zhuanli年费的交纳,理应从zhuanli权中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一项好的zhuanli权一旦运用于生产领域,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将是巨大的,因此,保护好自己的zhuanli权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当自己的zhuanli权被人侵犯时应该如何面对呢?根据zhuanli法第57条的规定zhuanli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zhuanli权人先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其侵犯了自己的zhuanli权,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协商如何解决、道歉、赔偿等事宜。如果能用这种方式解决,能使双方尽量不伤和气,甚至有从侵权人到合作伙伴的先例。
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zhuanli权人可以选择两条途径进行处理:
一、zhuanli权人可以请求涉嫌侵权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所在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查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做出侵权判断后,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及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避免侵权行为的扩大。同时,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在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协议达成以后,如果侵权人又反悔的,zhuanli权人还可以到法院对侵权人进行起诉。
二、zhuanli权人也可以直接到有权管理的人民法院对涉嫌侵权的厂家或销售商进行起诉,由受理法院的知识产权庭进行审理。知识产权庭可以作出侵权判断,也可以勒令侵权人赔偿zhuanli权人损失及作出其他相关判决。
3、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请求人是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受案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5)当事人没有就该zhuanli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什么叫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zhuanli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zhuanli权的合法继承人。zhuanli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zhuanli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5、zhuanli被侵权,zhuanli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向哪个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请出有关请求?
根据zhuanli法实施细则第81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调解zhuanli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指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zhuanli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
6、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请求书;
(2)所涉及zhuanli权的zhuanli证书复印件,并且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
(3)有关的侵权证据。
必要时,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所涉及zhuanli权的法律状态。zhuanli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zhuanli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7、请求书应当记载哪些内容?
(1)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2)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8、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收到有关当事人处理侵权纠纷的请求后如何处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zhuanli侵权纠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请求人。
(3)根据案情需要,可以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4)除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或者请求人撤回请求之外,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9、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制作的处理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3)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据;
(4)处理决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明确写明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权行为的类型、对象和范围;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5)不服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处理决定书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署名,并加盖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的公章。
10、侵权人被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后再次实施侵权行为怎么办?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侵权成立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之后,被请求人就同一zhuanli权再次作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
11、当事人可以就哪些纠纷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zhuanli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除zhuanli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zhuanli侵权纠纷外,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zhuanli纠纷进行调解:
(一)zhuanli申请权和zhuanli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zhuanli申请公布后zhuanli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zhuanli权人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zhuanli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12、就zhuanli纠纷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的,应如何办理?
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调解zhuanli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2)被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3)请求调解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单独请求调解侵犯zhuanli权赔偿数额的,应当提交有关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书副本。
13、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收到zhuanli纠纷的调解请求后是如何处理的?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收到调解请求书后,应当及时将请求书副本通过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意见陈述书。
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同意进行调解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进行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被请求人逾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在意见陈述书中表示不接受调解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不予立案,并通知请求人。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交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备案;未能达成协议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以撤销案件的方式结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14、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在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可以采取哪些方式依职权收集证据?
(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方法zhuanli权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抽样取证。涉及产品zhuanli的,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涉及方法zhuanli的,可以从涉嫌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被抽取样品的数量应当以能够证明事实为限。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抽样取证应当制作笔录,写明被抽取样品的名称、特征、数量。笔录由案件承办人员、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签字或盖章。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又无法进行抽样取证的情况下,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作出决定。
经登记保存的证据,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销毁或转移。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登记保存应当制作笔录,写明被登记保存证据的名称、特征、数量以及保存地点。笔录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
(4)委托其他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协助调查收集证据。
15、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认定zhuanli侵权行为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责令侵权人采取哪些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1)侵权人制造zhuanli产品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制造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并且不得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2)侵权人使用zhuanli方法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为,销毁实施zhuanli方法的专用设备、模具,并且不得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依照zhuanli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3)侵权人销售zhuanli产品或者依照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且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4)侵权人许诺销售zhuanli产品或者依照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5)侵权人进口zhuanli产品或者依照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进口行为;侵权产品已经入境的,不得销售、使用该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侵权产品尚未入境的,可以将处理决定通知有关海关。
(6)停止侵权行为的其他必要措施。
16、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纠纷的时效有多长?
根据zhuanli法的规定,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zhuanli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zhuanli公报已将他人申请zhuanli的文件公布等。在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调处的zhuanli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zhuanli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zhuanli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17、属于跨部门或者跨地区的侵权纠纷,怎样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
zhuanli法实施细则规定,属于跨部门或者跨地区的侵权纠纷,当事人请求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的,由发生侵权行为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或者侵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由于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为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因此对同一zhuanli产品或zhuanli方法的侵权行为就有可能由不同的行为人在不同的地点完成。那么zhuanli权人到底该请求哪个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来处理呢?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于侵犯产品zhuanli权的行为,首先应请求侵权产品制造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当制造地不明时,zhuanli权人也可以请求侵权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对于侵权方法zhuanli的行为,zhuanli权人应请求该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对于未经zhuanli权人许可而进口zhuanli产品或者进口依照zhuanli方法而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侵权行为,zhuanli权人可以请求货物抵达港口所属地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
18、什么是zhuanli违法,它包括哪几种?
zhuanli违法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zhuanli法》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zhuanli侵权行为,假冒他人zhuanli行为和冒充zhuanli的行为。
zhuanli侵权行为:按照《zhuanli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zhuanli权人许可,实施其zhuanli,即侵犯其zhuanli权。具体而言,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是指未经zhuanli权人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zhuanli产品或依照其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对于外观设计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zhuanli产品或依照其zhuanli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假冒他人zhuanli行为:按照《zhuanli法》第五十八条及《zhuanli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zhuanli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zhuanli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zhuanli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zhuanli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zhuanli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zhuanli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zhuanli证书、zhuanli文件或者zhuanli申请文件。
依照《zhuanli法》第五十九条及《zhuanli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以非zhuanli产品冒充zhuanli产品、以非zhuanli方法冒充zhuanli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zhuanli标记的非zhuanli产品;
(二)zhuanli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zhuanli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zhuanli技术称为zhuanli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zhuanli技术称为zhuanli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zhuanli证书、zhuanli文件或者zhuanli申请文件。
19、发现假冒、冒充zhuanli行为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发现假冒、冒充zhuanli行为应该向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进行举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举报电话是0451-8269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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